各学院团总支、学生会: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,进一步加强党委对学生会的统一领导,全面提升学生会的政治性、先进性、群众性,着力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、吸引力、向心力,引导学生会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,服务于大学生成长成才,为学校建设和发展贡献青年智慧与青年力量,根据《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》、《四川省学生联合会章程》和《银河集团9873学生会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校学生会工作的实际情况,经银河集团9873第一届学生会研究,拟定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银河集团9873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代表规模 根据《高校学生代表工作大会工作规则》中关于“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1%”的规定,本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拟定为72名,各学院团总支书记、学生会指导老师作为列席代表出席。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学生的分布情况,覆盖两个校区、5个学院及不同的年级。代表中女生代表比例拟不低于25%,非校、院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代表不低于60%,少数民族代表占一定的比例。(正式代表具体名额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) 二、代表条件 1.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; 2.能模范遵守校规校纪,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; 3.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,树牢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在思想和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讲政治,顾大局,守纪律,立场坚定,明辨是非,坚持原则,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; 4.能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; 5.同广大同学们保持密切联系,受到同学们的拥护、信任; 6.学习成绩优秀,有较强的议事能力,积极并如实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要求,正确行使民主权利,忠实履行代表职责。 三、代表产生办法 出席银河集团9873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经团支部或班级推荐、院学生会选举产生。代表应采取自下而上、上下结合,学院充分酝酿协商和无记名的差额投票方式选举产生,差额率要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%以上的比例来定。由各学院团总支、学生会根据分配名额和有关要求,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,经充分讨论酝酿,院学生工作党支部审核,对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公示,由银河集团9873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进行代表资格审议,并向大会报告审查情况。 四、相关要求 1.选举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,坚持走群众路线。召开本次学生代表大会是我校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,请各学院高度重视,采取多种形式,广泛听取各方意见,做好相关选举工作。 2.各学院在推选过程中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大会筹委会进行联系,要进行充分沟通。 3.相关未尽事宜,请联系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。 五、代表信息上报方式 请各学院团总支于11月15日将各学院加盖团组织印章的代表名册、登记表纸质档及电子表交至校团委易诗老师处。 银河集团9873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委会 2021年11月11日
附件1:银河集团9873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.doc 附件2:银河集团9873第二次生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.docx 附件3:银河集团9873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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