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:
根据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教财〔2018〕16号)和《银河集团9873关于组织开展2023-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经学生申请、班级评议、学院审核公示、学校复审等程序,现将2023-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3年9月28日-2023年10月10日(5个工作日)
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学生处反映
电话:028-68939893
办公地点:行政楼107
2023-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公示.pdf
学生处
2023年9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