银河集团98732019-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.xls 一、监考教师担负着端正考风的重要责任,要认真履行职责,严格而公正地要求所有学生遵守考场规则,维持考场秩序,保证考试顺利进行。 二、监考教师由教务处及各系(部)统一安排,监考教师一经确定,任何人不得私自找人代替或交换监考任务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进行监考的,须经系(部)负责人同意后,由系(部)安排人代替监考,同时在考试前填写《调监考申请表》并报教务处备案。 三、监考教师须提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签领考卷、监考员挂牌,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,检查考场情况,并对考场进行认真清理。 四、监考教师根据本考室考生人数安排考生座位,检查考生证件(学生证和身份证),核实考生身份,组织考生对号入座,如发现考生身份不符,应当即认定,并令其退出考场。 五、发放试卷前,监考教师应要求考生将已带入的书籍、纸张、讲义、笔记、手机(须关机)、有存储功能的电子工具等物品放在指定地方,并向考生宣读《考场规则》。 六、监考教师在分发试卷前应清点试卷,检查试卷是否与当堂考试科目相符,有无缺页漏页,有无字迹不清等情况,并在黑板上板书当堂考试科目的信息(考试科目名称、考试起止时间、试卷页数),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考务人员。 七、监考教师根据广播语音指令开展各个环节的工作,不得提前或延后考试时间。 八、发放试卷后,监考教师提醒考生检查试卷有无缺页,试题有无字迹不清楚等情况,如有问题请考生报告监考教师;提醒考生在试卷、答题卷(卡)规定区域填写(涂)班级、学号、姓名等个人信息。 九、开考后,监考教师核查考生在试卷、答题卷(卡)上所填(涂)信息是否与本人证件相符,并组织考生签到。 十、两位监考教师应在考室一前一后站立监考,监考期间不得打瞌睡、使用手机、吸烟、看书(报)、改卷、聊天或在考场内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等;不得尝试解题,不得向学生暗示答案;不得私自涂改考生答卷;不能擅自或长时间离开考场;不得默许、纵容甚至帮助考生舞弊。 十一、如发现考生有违纪或作弊苗头,应立即给予警告;如发现考生有违纪、作弊行为,要终止其答题,没收试卷和违纪、作弊物证,令其退出考场,并及时报告考务人员,后期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调查。 十二、考试结束前15分钟,监考教师应提示学生注意考试时间;考试结束响铃后,监考教师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。当场清点试卷、答题卷(卡)等,按学号由小到大顺序整理好试卷及答题卷(卡),如实填写《考场情况记录表》,对缺考、违纪、作弊的学生及主要情节应明确记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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