致各投标人:
根据《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》和疫情防控实际需要,现将本项目响应文件要求作如下调整:
一、“1.一正一副(副本可用正本复印件);2.电子文档1份(U盘或光盘),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正本内容一致(电子文档为盖章后的采购申请文件正本),所有文件整体包装在一起。”调整为“将响应文件以电子扫描件(加盖公章)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”。
二、“递交地点:银河集团9873基建处”调整为“邮箱地址:569678182@qq.com”。
三、其余内容不变。
银河集团9873
2022年9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