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后勤、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与法规,执行院党委和学院的有关决议。为学院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提供后勤保障。 2.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管理“一岗双责”,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稳定工作,落实“三全育人”有关要求。 3.拟定后勤、国资有关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,并组织实施。 4.负责后勤综合管理和保障服务工作,负责后勤服务保障的规划、统筹、监督、检查工作,保障各项工作的服务质量。 5.负责学校公共和通用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和管理工作,保证供电、供水处于良好运行状态。负责推进、监督检查节能降耗工作以及相关宣传教育工作。 6.负责学校师生员工的饮食服务和管理工作,负责食堂的运行和管理,为师生员工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。 7.负责学校基本医疗卫生工作,负责组织学校卫生防疫工作,协同开展师生的健康教育工作;负责安排教职工和学生的体检工作;配合当地卫生部门开展应急公共卫生管理等工作。 8.负责公务车辆的管理工作,建立车辆运行制度,保障公务用车。 9.负责学校校园环境保洁、绿化、美化工作。 10.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、建卡、入帐、核实等基础管理工作。 11.负责组织资产清查、资产评估、产权登记、资产统计报告以及固定资产的调配、变更、报损、报废等日常国有资产管理工作,负责国有资产使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以及年度资产盘点工作。 12.负责组织固定资产统计上报工作,负责固定资产总账、分类明细账的管理工作。 13.负责学校公共房产的调配、租赁等管理工作以及教职工宿舍的管理,负责校园零星修缮工程的管理实施工作。 14.负责学校报刊杂志、信件的收发工作。 15.定期开展部门人员业务培训,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,提高服务质量。 16.负责本部门国有资产、文书档案的管理。 17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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